福建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指南(试行)
来源: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时间:2020/2/19 13:14浏览:0次



 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:


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国发〔2016〕31号)和《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》(环土壤〔2018〕22号),提升我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水平,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,我厅制定了《福建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指南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。


 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

  2020年2月13日


  (此件主动公开)


      附件下载:福建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指南


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
小程序二维码

小程序二维码

公众号二维码

公众号二维码

Copyright ©2019 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  

闽ICP备16030654号-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