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(CEMS)验收比对监测报告公示
来源:本站时间:2020/5/6 14:16浏览:2906次

 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《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),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
  项目名称: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(CEMS)验收

  建设地点:平潭综合实验区先建村西壁245号

  建设单位:平潭厝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

  联系方式:陈东 15857306652

  公示内容:比对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结果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

  公示时间:2020年5月6日-2020年6月1日

  公示期间,公众可以信函、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,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,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回复。


      附件下载:比对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结果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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